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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一般的非婚同居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7-10-12 12:25:27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法行为;婚姻法修改法案明确禁止。
这种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未婚同居不婚同居法律对离婚的法定理由自然的禁令,甚至可以用来当赔偿无过错方。
因此,对法律现象的严重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终止关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以体现婚姻法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倡导文明的社会氛围的基本思想。
因此,根据“解释的两个指定的“第一方终止,与人民法院的人生活在一起的配偶同居应当受理,并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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