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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的证据采集

发布日期:2017-12-27 17:28:08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修订后的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获得损害赔偿。但由现实生活中,婚外情的取证十分困难,那么,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呢?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制作的笔录将会成为非常有利的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较重要证据;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本文由大连离婚律师张德华原创出品,大连婚姻律师张德华对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大连民事诉讼案件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帮助客户完成各种民事诉讼需求。如有需要民事诉讼、仲裁需求请联系大连婚姻律师张德华。预约、咨询热线:133-9050-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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