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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复员军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发布日期:2016-12-16 11:13:51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如果您和您的丈夫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话,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确认和分割。如果有孩子的话,还要对孩子由谁抚养和抚养费问题进行确认。因此,像您这样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是有必要的。

  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这里的现役军人主要是指正在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具有军籍的军官和士兵,以及军籍文职干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而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以及军队中的不具有军籍的人员不属于现役军人。您的丈夫已经复员,因此您的婚姻目前是普通婚姻,并不属于军婚范围,也就是说您的离婚请求不受《婚姻法》第26条的约束。

  复员军人在离婚时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比较特殊的问题是复员军人、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以及复员军人的医疗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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