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诉讼离婚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发布日期:2020-01-13 10:21:51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在办案过程中包括本案中的汪某起初也以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在中国大陆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就是否离婚、小孩抚养权、财产债务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作出判决。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0号现代服务业总部大厦7楼  电话:0411-84345555 13390505650  邮箱:13390505650@126.com
友情链接: 大连离婚律师   大连房地产律师   大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