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涉外婚姻

一方定居海外离婚程序

发布日期:2017-11-26 11:57:05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因为大连的对外开放程度高,所以类似本案的涉外婚姻目前也不在少数,本律师也已代理多起。通常双方并不存在其他争议,只是因为空间距离过远,程序上存在难点。因此,对于一方定居海外的夫妻,在离婚时一定要掌握好诉讼策略,及时咨询律师做好双方沟通工作,争取对离婚的合意达成一致看法。然后由海外一方作为原告委托律师起诉居住在国内的一方,这样大大便捷法院的送达程序,便于高效解决婚姻问题。

    定居海外一方委托国内律师的,需要准备好哪些材料呢:

(1)委托人的护照及签证复印件;如果系外国国籍护照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中国公民则不需要;

(2)委托人签名、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所在国领使馆认证的特别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签名、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所在国领使馆认证的起诉状;

(4)结婚证原件。

     最后一个小小的提醒:上述文件中所有外文资料需经法院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后再提交法院。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0号现代服务业总部大厦7楼  电话:0411-84345555 13390505650  邮箱:13390505650@126.com
友情链接: 大连离婚律师   大连房地产律师   大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