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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被同居期间的男友强奸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日期:2016-12-14 19:17:21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违背女友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也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葛阳在与田静同居期间,且田静已经向他提出分手的情况下,违背田静的意愿,在田静不自愿的情况下,强行与田静发生了性关系,所以其行为就构成了强奸。即便他们二人在热恋期间,如果女方不愿意发生关系,男方强行发生关系也是强奸罪。在世界上的各个国家中,强奸都被列入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受到刑罚处罚。
     如果恋爱中的你也遇到了此类问题,请你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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