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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手续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17-12-22 09:34:24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离婚后,不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关系同居,这种事实上的复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在法律上不予保护和承认。

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实施,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现象发生,承认婚姻关系恢复的重要法律程序,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由大连离婚律师张德华原创出品,大连婚姻律师张德华对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大连民事诉讼案件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帮助客户完成各种民事诉讼需求。如有需要民事诉讼、仲裁需求请联系大连离婚律师张德华。预约、咨询热线:133-9050-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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