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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发布日期:2017-04-27 12:01:12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XX,男,

协议人:XX,女,身份证号:

协议人双方于19931016日在山东省高唐县琉寺镇北郭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夫妻现有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玉池街XX和大连市甘井子区榆水街XX楼房两套,现协商归女方所有;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金家街道金荣路7XX归男方所有

二、夫妻共有的四辆车及其一切经营归男方所有,夫妻共有的其他财产也归男方所有,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男方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六十万元人民币。

三、婚生女XX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五千元人民币,于每月的10号之前支付给其大女儿XX

四、男方每月支付给婚生女XXXX生活费、教育费等共计一万元人民币,直到其大学毕业为止,于每月的10号之前支付给其大女儿王锟。

五、婚生女XX、王XX和王XX大学毕业后的再教育等费用也由男方承担。

六、夫妻双方现所有的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所有共同债权也归男方所有。

七、以上达成协议为协议人真实意思表示,一经双方签字便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男方):协议人(女方):


20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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