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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发布日期:2017-12-30 11:49:59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起诉前妻要求更改离婚协议的诉求,法院会依法受理,但就目前情况而言,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你的诉求。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据此,如果法院查明对于离婚协议时的财产分割,没有欺诈、胁迫情形的,当事人不能反悔,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能以显示公平等理由要求变更。

但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在离婚后,陈先生的经济能力发生变化致使履行抚养义务发生困难,可以由子女起诉前妻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能做通前妻的工作,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将是较为理想的。

本文由大连离婚律师张德华原创出品,大连婚姻律师张德华对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大连民事诉讼案件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帮助客户完成各种民事诉讼需求。如有需要民事诉讼、仲裁需求请联系大连婚姻律师张德华。预约、咨询热线:133-9050-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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