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调解离婚,一般都会对夫妻全部的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分割,但往往在离婚的时候会出现占绝对优势的一方故意隐瞒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现象。面对这样的情形,被隐瞒的一方究竟应该怎样维权呢?
针对这样的问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本文由大连离婚律师张德华原创出品,大连婚姻律师张德华对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大连民事诉讼案件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帮助客户完成各种民事诉讼需求。如有需要民事诉讼、仲裁需求请联系大连离婚律师张德华。预约、咨询热线:133-9050-5650
上一篇:结婚后父母出首付购的房,离婚时怎么分
下一篇:如何认定和处理按揭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