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财产分割

​农村的宅基地上的自建房

发布日期:2018-01-01 10:32:07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农村的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如果是有房本的房屋可以视情况直接按家庭共同财产或者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经过审批但没有房本的自建房,可以由法院判定使用权,依法判定归谁使用。
但如果即无房本,又无审批,是自己随意建造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由于没有合法手续,法院对此类房屋的态度一般是不处理。法院不可能将违法的行为通过法院判决将其合法化。但如果一方只主张要求支付搭建房屋的材料费用,法院一般可以支持。

本文由大连离婚律师张德华原创出品,大连婚姻律师张德华对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大连民事诉讼案件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帮助客户完成各种民事诉讼需求。如有需要民事诉讼、仲裁需求请联系大连婚姻律师张德华。预约、咨询热线:133-9050-5650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0号现代服务业总部大厦7楼  电话:0411-84345555 13390505650  邮箱:13390505650@126.com
友情链接: 大连离婚律师   大连房地产律师   大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