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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遗产分割要留意哪些事项

发布日期:2017-12-16 12:35:20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那实践中,毕竟该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呢?大连离婚律师小编收拾整顿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解答。

     一,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根据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划定,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划定办理: 1,对糊口有特殊难题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绝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糊口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统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前提的继承人,不绝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赖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糊口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二,遗产分割要留意哪些事项(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五条划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留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假如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二)保存胎儿继承份额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存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均匀数额为参考数额。

     假如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假如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物绝其用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出产和糊口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留意贯彻这一精神。

     如: 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出产工具要照顾出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

     在继承遗产的时候,是有一定原则的,其中就要求在继承人之间原则上是均等的遗产继承份额,但可以适当照顾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和主要绝赡养义务的人。

     同时,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也是有一些留意事项的,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但愿对您有所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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