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发生的家庭暴力方式主要表现为一方通过暴力、威胁、侮辱、经济控制等手段实施侵害另一方身体、性、精神等的人身权利,控制另一方目的的行为。家庭暴力不仅会使受害者的身体受伤,还会使受害者产生抑郁、焦虑、绝望、厌世等不良情绪,如果家庭暴力的严重性超过受害者的忍耐限度,受害者有可能成为加害者,用暴力杀害暴力,伤害加害者。
家庭暴力的认定应该区别于夫妇之间的偶然争执。一般来说,夫妇纷争可能也存在轻微的暴力和失手造成的比较严重的身体障碍,但与家庭暴力有本质的区别。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者有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许多家庭暴力行为是周期性的,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受害者身体或心理伤害的结果,受害者方面会因恐惧而屈服于加害者的意志。夫妻纠纷没有上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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