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关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相关裁判规则
发布日期:2024-05-25 08:52:53 作者:
大连离婚律师
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王某某诉张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案例要旨: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49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4日2.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李某诉孙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案例要旨:同居关系存在时产生的共同财产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卢某某诉冷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案例要旨: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视为按份共有。4.同居双方自愿达成“分家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协议处理,并且双方均认可该协议,该“分家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协议,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支持——刘某诉王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案例要旨:同居双方自愿达成“分家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协议处理,并且双方均认可该协议,该“分家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协议,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支持。对于被告抗辩称还有其他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要求进行分割,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据后,另行处理。因此,被告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支持。5.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存在同财共居的事实,其财产关系是一般的财产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不适用夫妻财产制——李某诉王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案例要旨: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存在同财共居的事实,其财产关系是一般的财产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不适用夫妻财产制。对同居期间所发生的财产关系,双方有协议的按协议,没有协议的,按一般民事案件处理,并根据照顾子女、女方的利益原则,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案例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读本(婚姻家庭·继承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