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财产分割

婚前夫妻双方购置房产,婚后产权登记人为夫妻双方及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22-08-03 13:48:03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

第三种情况,婚前夫妻双方购置房产,婚后产权登记人为夫妻双方及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及子女名下,该房产应当认定为三人的共同财产,一般来说房产涉及第三人财产权益的情况下法官有可能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不予处理,会要求当事人先去分家析产再去离婚后财产纠纷。如果碰见比较好的法官,有可能会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要考虑子女是否成年、出资等情形,如果未成年且未出资,法官会考虑子女财产的份额,再进行夫妻房产分割。一般来说孩子归谁,房子判给谁的可能性比较大。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0号现代服务业总部大厦7楼  电话:0411-84345555 13390505650  邮箱:13390505650@126.com
友情链接: 大连离婚律师   大连房地产律师   大连刑事律师